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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热点问题解答(一)
日期:2025-02-20 08:44 浏览次数: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自2024年5月办理条件继续放宽以来,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160余户家庭,发放了5千余万“商转公”贷款。今天,我们就几个高频咨询问题为大家统一解答。

一、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贷款职工须满足: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连续6个月(含)以上由单位足额缴存;

2、“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应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是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

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须满足:

1、房屋位于阳泉市、太原市行政区域内;

2、用途为自住住宅;

3、除原住房贷款银行外,该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且该房屋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不存在被法院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影响抵押权设立的情形。

商贷须满足:

1、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时原住房商业贷款需为未结清状态;

2、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全部“商转公”)或提前部分偿还(部分“商转公”)商业贷款本金;

3、商业住房贷款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放款。

来源 | 城区管理部

撰稿 | 程洁

编辑 | 史剑颖、贾威

审核 | 张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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