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积累了一定量的自有资金,或者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有不少余额,那可别让您的资金在账户上休眠哦!您可以选择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节省贷款利息!
提前还款有哪些要求?
公积金贷款在放款之后,您可以随时使用自有资金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还款金额不低于5000元,次数不限。但如果您想使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提前部分还贷,须距离上一次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满一年。办理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降低贷款月还款额,具体额度由业务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计算。
有没有什么额外的费用?
提前还款没有任何手续费和违约金等额外费用。
怎样办理?
使用自有资金还款,您可以通过以两种方式办理:
1、将还贷资金存入还贷卡中,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借款人配偶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贷款业务所属分中心、管理部贷后业务柜台办理;
2、通过线下汇款的方式将还贷资金汇入公积金指定的账户,并备注“偿还XXX(借款人姓名)贷款”字样,汇款人持本人身份证、资金进账凭证到贷款业务所属分中心、管理部贷后业务柜台办理;
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需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贷款业务所属分中心、管理部贷后业务柜台办理。
来源 | 城区管理部
撰稿 | 程洁
编辑 | 史剑颖、贾威
审核 | 张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