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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新政策速递之三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父母子女可互提公积金
日期:2024-06-04 12:41 浏览次数:

  住宅加装电梯只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NO~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支持我市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步伐,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又推惠民新政策————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父母、子女可互提公积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提取对象: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

提取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部分;

提取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

2、住建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业主共同书面签订的电梯改造协议复印件;(附每户承担的金额)

4、身份证原件及既有住宅权利人身份证原件;

    5、结婚证原件;

6、关系证明原件;

①父母、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

②父母、子女曾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及本人迁出页;

③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需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家庭成员历史信息表》

     7、提取人名下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的任一银行I类借记卡原件。

提取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持提取材料到中心各管理部、华阳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来源 | 资金管理科、城区管理部

撰稿 | 李志强  程洁

编辑 | 史剑颖、贾威

审核 | 张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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