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建办字【2018】100号)和5月22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要求,我中心积极响应。
我中心第一时间建立扫黑除恶侦查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在8月份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对当月每笔业务、每项进行扫黑除恶排查工作,注重从群众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清查。
我中心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渗透到工作中去,形成持久性工作氛围。在本月,我中心市区管理部共发现10起骗取公积金事件,对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我中心当即对相关人员提供的虚假证明全部扣押,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并对此十人的恶劣行径录入我中心扫黑除恶台账,并划入中心系统黑名单,对其作出了三年内不得支取和贷款的处罚措施。
我中心坚持打早打小,注重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加大依法精准打击力度,对可能存在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防范贷款风险,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着力解决骗贷、骗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维护中心资金稳定,不断增强中心的安全建设。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